郑州市地震局是郑州市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本市防震减灾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 2001 〕 4 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震局职能配置规定》(陕政办发〔 2002 〕...
湖北省地震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
江苏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
河南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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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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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
福建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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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市地震系统应急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近日,扬州市地震局组织市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地震应急工作人员赴赛孚城·咸亨国际(南京)应急安全中心开展地震应急技能培训。学员们通过地震突...
甘肃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辽宁省地震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
沈阳市地震局成立于1996年,为政府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 2009年7月,市地震局办公地址迁至市政府公共办公区(和平区中山路)。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管理的...
安徽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
山西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
福州市地震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规划,拟定防震减灾实施方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防...
吉林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青海省地震局(QINGHAI EARTHQUAKE AGENCY)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
合肥市地震办公室1985年改为合肥市地震局,是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体系等...
河北省防震减灾事业开始于1966年的邢台地震,1971年成立了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办公室和河北省地震队,1976年改为河北省地震局。我省地震工作者始终以提高我省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目标...
中国地震局的派出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地方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重庆市地震局始建于2001年,实行由中国地震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它既是中国...
上海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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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直属行使防灾减灾职能的事业单位,正局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12人,领导职数2人(一正一副),现实有11人。内设秘书处、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三个处,中层...
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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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地震局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主要职能有5项,包括:一是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云南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是1970年组建的新疆地震大队。自治区地震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乌鲁木齐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发20028号)精神,设置乌鲁...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始建于1972年,1973年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队,1979年成立自治区地震局,为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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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地震局(中心台)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45 号),临沂市地震局(挂临沂市地震监测中心台牌子)为市政府直...
西安市地震局是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局级建制。现有编制24人,设有办公室、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和宣传法规处。市地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
东莞市地震局主要职责:(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
北京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
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地处中国南北地震带北段,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历史上发生过8.0级破坏性地震。2017年,银川市地震局积极争取地方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地震活动断层避让的地方性...
南京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防震减灾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拟定全市防震...
厦门市地震局主要职能: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受理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程地震、地震执法及震害预测与社会防灾等工作。